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23828号原告苏煜粤、傅伟贤诉被告吴意娟、广州市哈利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吴万山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开庭
作者:李泽宇  发布时间:2026-01-28 10:56:40 打印 字号: | |

广州市哈利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苏煜粤、傅伟贤诉被告吴意娟、广州市哈利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吴万山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1、被告3向原告一次性清偿债务人民币730286元;2.判令被告1、被告3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暂计算至2025年1月29日,为23119.03元(计算标准:以730286元为基数,按2024年2月全国银行业间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45%计算,自2024年2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判令被告1、被告3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人民币60000元(前期律师费用20000元,后期律师费用40000元);4.判令被告2对被告1、被告3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1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398号广州雅居乐花园雅悦庭5幢708房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07933号进行折价或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6.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共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15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308室。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则开庭时间顺延至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第三个工作日。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李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