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生、合肥知南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陶铁桥与被告王长生、合肥知南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告揭育源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2358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两被告共同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32100元;2、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逾期利息、诉讼费、打印费、误工费、车费。(利息计算公式为32100元*2024年一年期贷款利率3.1%*4/365天*自2024年9月23日至完全清偿之日至的天数)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6年4月30日14时30分在新审判业务楼207审判庭由审判员欧绍强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