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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28141号原告陈小明与被告龚远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6-03-13 15:52:36 打印 字号: | |

龚远涛:

本院受理原告陈小明与被告龚远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告龚远涛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2814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2025年7月25日止尚欠的本金21500元;2、请求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6年4月30日10时在新审判业务楼207审判庭由审判员欧绍强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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