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萍、钟尾平、广东众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灏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奕萍、钟尾平、第三人广东众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一钟尾平在认缴出资275万元范围内对在(2024)粤0403民初549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第三人广东众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金205500元及加倍迟延债务利息)二、判令被告二李奕萍在认缴出资225万元范围内对在(2024)粤0403民初549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第三人广东众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金205500元及加倍迟延债务利息)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306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