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38417号珠海市香洲区嘉国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部与广东华格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作者:彭念念  发布时间:2026-03-12 15:54:23 打印 字号: | |

广东华格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嘉国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部与广东华格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8417号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控机租赁费用43425元;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开庭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0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香洲区翠民路29号)307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彭念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