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培洁:
珠海市香洲肖智成果蔬批发行与陈培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6856号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原告诉请: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96858元;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利息(以19685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请求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开庭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0时4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香洲区翠民路29号)306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