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粤0402执730号
为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依法有效地打击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本院现依照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面向全社会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本院(2024)粤0402执730号案的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华蔚群,男,汉族,1973年09月28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123号2栋,公民身份号码:362132197309280373。
涉案标的额人民币32000元;
悬赏内容:1、被执行人财产线索;2、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
悬赏金:对应悬赏内容的第1项:执行到位金额的2%;第2项:实际控制,采取拘留的,人民币300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载明的标准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或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个人身份、提供的财产线索等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756-2683299、0756-2683316
联系人:梁执行员、陈书记员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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