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燚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胡永洪:
本院受理原告李佐林与被告珠海市燚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胡永洪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402民初375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李佐林撤回起诉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