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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35515号原告毛生明诉被告莫小红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35515号原告毛生明诉被告莫小红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作者:劳慧花  发布时间:2026-02-25 15:00:32 打印 字号: | |

 (2025)粤0402民初35515号

莫小红:

    本院受理原告毛生明诉被告莫小红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告莫小红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551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请求判令被告退回代缴原告老婆社保费2022年10月至2023年11月(共14个月社保费共计18596.29元,另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社保损失费2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6年4月 16日 9 时 30 分在新审判业务楼105审判庭,由审判员崔少俊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劳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