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你真好(广东)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师伟:
本院以(2025)粤0402民初29883号案受理的原告顾雪与被告有你真好(广东)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师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文件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1.判令被告有你真好(广东)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17日起按照年利率14.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5年8月6日,为69920元);2.判今被告师伟对上述被告有你真好(广东)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由审判长邓雯适用普通程序独任进行审理,开庭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218庭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