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21197号原告叶永鹏诉被告刘晓伟、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21197号原告叶永鹏诉被告刘晓伟、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21197号原告叶永鹏诉被告刘晓伟、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作者: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2-12 17:54:41 打印 字号: | |

刘晓伟、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叶永鹏诉被告刘晓伟、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9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到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0月30日为6923500元。具体计算方法附后);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307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