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402民初30522号
广东德臻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劳积尚诉被告珠海东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被告惠州市信立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广东德臻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被告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05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被告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