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顺顺:
本院受理原告訚姗与被告田顺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被告田顺顺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1331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訚姗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贰万叁千陆佰圆整(23600元);2.判令被告支付以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8月15日止的利息壹万贰千捌佰圆整(128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6年4月2日下午15时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7审判庭由审判员欧绍强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