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鼎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燕诉被告珠海市深联建材有限公司、广东鼎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3525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陈燕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陈燕负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广东鼎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燕诉被告珠海市深联建材有限公司、广东鼎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3525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陈燕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陈燕负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