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悦呈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与被告珠海市悦呈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81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珠海市悦呈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晓赔偿损失40000元;二、驳回原告王晓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20元,由原告王晓负担800元、被告珠海市悦呈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负担232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