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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汤依文诉被告汤德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应诉
  发布时间:2026-02-10 16:35:07 打印 字号: | |

汤德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汤依文被告汤德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501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894833.33元。二、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为标准计算,计至2025年10月16日的利息为173631.39元。后续利息以894833.33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为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305审判庭由审判员庞彩霞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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