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5)粤0402民初12543号原告杨正杰与郑拓、第三人尹淑佳合同纠纷一案
(2025)粤0402民初12543号原告杨正杰与郑拓、第三人尹淑佳合同纠纷一案
(2025)粤0402民初12543号原告杨正杰与郑拓、第三人尹淑佳合同纠纷一案
作者: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2-10 16:00:24 打印 字号: | |

尹淑佳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正杰与郑拓、第三人尹淑佳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1280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原告杨正杰的全部诉讼请求。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