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杨七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宝臣诉被告珠海杨七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563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5年7月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判令被告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11个月(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61600元(5600元X11个月)。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4月2日15时30分在本院305审判庭由审判员庞彩霞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