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22600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与被告鄢硕、林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5 17:11:37 打印 字号: | |

鄢硕、林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与被告鄢硕、林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以2025)粤0402民初22600案件立案受理,现该案已经审理终结。但因用其它方式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裁定书,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5)粤0402民初22600民事裁定书。

裁定主文:准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撤诉。本案受理费592.49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296.25元,由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