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
本院受理原告王洪伟、李君与被告杨莉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人王洪伟、李君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一、撤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25)粤0402民初6096号民事裁定;二、指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本人进行审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则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杨莉:
本院受理原告王洪伟、李君与被告杨莉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人王洪伟、李君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一、撤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25)粤0402民初6096号民事裁定;二、指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本人进行审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则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