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生、陈金武:
本院受理原告陈文俭诉被告陈文生,陈金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一、请求被告支付本金20万元及利息4万元;二、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6年4月9日下午14点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301审判庭(翠民路29号)。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特此公告


陈文生、陈金武:
本院受理原告陈文俭诉被告陈文生,陈金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一、请求被告支付本金20万元及利息4万元;二、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6年4月9日下午14点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301审判庭(翠民路29号)。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