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平:
本院受理原告蔡少钐诉被告张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告张艺平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2741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被告支付原告借款50000元;2、被告支付原告利息暂计15190元(以欠款50000元为基准,自2023年2月15日到2025年4月24日(暂计)之日,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12.4%计算);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法律服务费2200元等均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6年2月4日上午9:30在新审判业务楼209审判庭由审判员练中青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