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34748号原告汪克宏与被告沈明健,章晶、第三人佛山章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34748号原告汪克宏与被告沈明健,章晶、第三人佛山章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开庭公告
作者:彭念念  发布时间:2026-01-26 10:22:42 打印 字号: | |

 (2025)粤0402民初34748号

沈明健,章晶、佛山章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汪克宏与被告沈明健,章晶、第三人佛山章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以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4748号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原告诉请:一、请求依法追加被告章晶、被告沈明健为(2025)粤0402执3396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二、请求判令被告章晶、被告沈明健在各自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

第三人佛山章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三、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案涉债权金额为68220元。

开庭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香洲区翠民路29号)218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彭念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