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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21481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与被邓飞燕、张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5:26:57 打印 字号: | |

张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与被邓飞燕、张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上诉状及相关上诉材料。

被告邓飞燕对(2025)粤0402民初21481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

一、请求撤销(2025)粤0402民初21481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第四项中关于上诉人邓飞燕承担“罚息”、“复利”的判决内容;

二、请求改判上诉人邓飞燕不承担本案借款逾期产生的罚息和复利,或请求二审法院基于公平原则大幅调减上诉人应承担的罚息标准;

三、请求判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原审被告张进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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