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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锦灵诉被告珠海市韩端迈智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公告应诉
  发布时间:2026-01-20 16:45:33 打印 字号: | |

珠海市韩端迈智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锦灵被告珠海市韩端迈智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558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支付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23日工资8983元;2、支付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23日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8433.33元。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304审判庭由审判员庞彩霞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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