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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州新榆贸易有限公司诉珠海市珠宾集团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追缴诉讼费用送达公告
原告广州新榆贸易有限公司诉珠海市珠宾集团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追缴诉讼费用送达公告
原告广州新榆贸易有限公司诉珠海市珠宾集团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追缴诉讼费用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1:11:36 打印 字号: | |
  劳慧花 (劳慧花) 

2025)粤0402民初16939

珠海市珠宾集团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新榆贸易有限公司诉珠海市珠宾集团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因以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402民初16939号追缴通知书,具体缴费通知书内容如下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于送达完成之日起7日内缴纳费用。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劳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