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陈登嘉与被告张连云、张珊珊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26年3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1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