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艾芙澜德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珂诉被告珠海艾芙澜德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88852.71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起诉日起即2025年6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15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105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