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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29501号原告李泽明诉被告珠海大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29501号原告李泽明诉被告珠海大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29501号原告李泽明诉被告珠海大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作者:王晓芳  发布时间:2026-01-16 11:15:59 打印 字号: | |

珠海大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泽明诉被告珠海大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要求两被告支付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3日的工人工资和机械费公21175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6年3月9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105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