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402刑更4号
罪犯王思盈,女,2005年5月16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淮橡新村2-3-4室,因犯诈骗罪于2025年12月9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判决生效后,罪犯王思盈于2026年1月12日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了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报告单作为依据。本院已依法对罪犯王思盈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立案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从2026年1月14日至1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756-2683093、2683079。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