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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破8号关于珠海市兴粤荣餐饮有限公司的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6:03:29 打印 字号: | |

本院于2025年1219日裁定受理珠海市兴粤荣餐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德恒永恒(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担任珠海市兴粤荣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珠海市兴粤荣餐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39日向管理人(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吉临路59号信德口岸商务中心1101-1104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人:刘伟13268027138、黄威13926963200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珠海市兴粤荣餐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院定于202632310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地点及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