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搌标:
本院受理原告廖玉娇与被告珠海升腾航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朱光先,第三人江搌标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粤0402民初14823号判决。被告珠海升腾航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向你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第三人江搌标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一、撤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25)粤0402民初1482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廖玉娇要求上诉人珠海升腾航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退还20万元及支付利息的全部诉讼请求;二、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廖玉娇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