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402民初10460号
盈尚工程设计(珠海)有限公司、盈尚地产(珠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韩玉标诉被告盈尚工程设计(珠海)有限公司、盈尚地产(珠海)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104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韩玉标撤回起诉处理。保全申请费860元,由原告韩玉标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