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渠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原告夏六一与被告珠海渠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30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本案定于2026年1月13日下午2时30分在新审判大楼206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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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夏六一与被告珠海渠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30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本案定于2026年1月13日下午2时30分在新审判大楼206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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