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学容、珠海正臣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原告梁红与被告冷学容、珠海正臣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珠海正臣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与安装合同》;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珠海正臣家用电器有限公司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共计60918元;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冷学容承担连带责任;四、请求法院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本院定于2026年2月4日16时30分在新审判业务楼306审判庭,由审判员乔明远独任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