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瑞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长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高瑞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广州长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被告归还原告剩余货款金额199652元、赔偿原告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共20万元。本院决定于2026年2月4日9时30分在本院高新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方的举证期限和提交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诉讼材料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