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评估报告送达通知书
(2025)粤0402执恢198号
朱伟强、韩祥:
关于申请执行人朱伟强与被执行人韩祥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韩祥名下位于中山市坦洲镇海德路1号约克郡花园5-13幢地下车库361号车位[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55071号]的房产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已作出粤卓越评[2025]房12第0550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为39800元。现将该评估机构所作的评估报告发送给你。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你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评估报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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