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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意见公示

作者:刑庭  发布时间:2025-12-16 15:48:00 打印 字号: | |

                            2025)粤0402刑更34号    

    罪犯尹邦寨,男,1969年1月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七江镇千古坳居委会1组8号,因犯诈骗罪2025年9月25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罪犯尹邦寨以其系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受理罪犯尹邦寨的申请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进行了公示,后移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尹邦寨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进行组织诊断工作。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珠海市人民医院对罪犯尹邦寨进行医学诊断(检查),诊断1、乙肝后肝硬化;2、门脉高压;3、脾大;4、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5、胆囊结石;6、肾囊肿;7、低钾血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从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756-26830930756-2683079。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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