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19375号原告黎家轩、黎松应诉被告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公司及第三人珠海向日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7 16:37:30 打印 字号: | |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黎家轩、黎松应诉被告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公司及第三人珠海向日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原告黎家轩、黎松应的诉讼请求为:1.判今两被告共同向原告返还购房款人民币801065.07元及利息(以801065.07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的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5月12日为604804元); 2.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律师费人民币70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25日15时在本院新审判大楼第10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责任编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