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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27901号原告珠海格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9 18:13:29 打印 字号: | |

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格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传票(2026年1月28日)、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补齐自2023年8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优惠月租金和标准月租金的实际差额,暂计至2025年6月30日共计1753383.84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以标准月租金76234.08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本合同解除时月租金的2倍计算违约金),共计152468.16元。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4年8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物业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违约金(以月物业费总额25411.36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暂计至2025年6月30日共473286.58元。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新审判大楼206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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