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必要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臻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必要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告珠海必要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2975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243.24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保证金2167.76元;三、判令解除双方于2025年6月27日签订的买卖合同;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维权合理费用380元;五、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6年1月29日10时00分在高新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由审判员曾幸娟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