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永文: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中贷益笙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徐菲菲、韦永文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告韦永文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2383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二被告对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60民初801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珠海市云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广东中贷益笙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由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6年1月16日14时30分在高新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由审判员曾幸娟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