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位能:
广东雅仕格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诉大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邱位能、大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5年8月4日立案受理。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64799.2元;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利息;(以64799.2元为基数,按照2020年12月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从2020年12月30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7月14日为11332.4元)三、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在被告一大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审判大楼第213审判庭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