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14047号原告中山伟信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董亚妮、章来根、章秦波、浙江峰秦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0 11:44:35 打印 字号: | |

章秦波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伟信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董亚妮、章来根、章秦波、浙江峰秦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独任审理通知书及传票等。原告中山伟信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一浙江峰秦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人民币15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自应付款之日2023年4月20日即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3月20日为39581.66元);2.判令被告二章秦波、被告三章来根、被告四董亚妮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四被告承担原告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22000元;4.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12月1日9时30分在本院新审判大楼第217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