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5)粤0402民初10196号原告韩国人参公社(KOREA GINSENG CORPORATION)诉被告广州市和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珠海嘉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作者:张欣然  发布时间:2025-11-12 17:52:27 打印 字号: | |

珠海嘉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韩国人参公社KOREA GINSENG CORPORATION诉被告广州市和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珠海嘉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因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司送达原告补充提交的证据、质证意见、侵权比对意见、被告广州市和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补充提交的证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