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河: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经济特区辉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中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清河、黄南以及第三人珠海市合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于2025年8月27日作出(2025)粤0402民初17767号判决书。因被告深圳市中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上诉且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被告上诉请求如下:一、请求撤销(2025)粤0402民初1776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二、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