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雪艳:
本院受理原告栾印祖诉被告韩雪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
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立即退还拖欠的租房押金人民币6400元整;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退款利息(以64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5年4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1月3日14时30分在本院213室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