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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8352号 原告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隆顺威钢材批发中心、珠海市香洲家美陶瓷建材行、珠海市家居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珠海经济特区金图实业公司、郑均达、郑均志、黄丽珍、郑均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30 16:23:39 打印 字号: | |

珠海经济特区金图实业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隆顺威钢材批发中心、珠海市香洲家美陶瓷建材行、珠海市家居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珠海经济特区金图实业公司、郑均达、郑均志、黄丽珍、郑均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402民初8352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隆顺威钢材批发中心、珠海市香洲家美陶瓷建材行、珠海市家居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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