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炎:
本院受理原告王炳华与被告王锦炎、珠海粤方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潘国庆、高康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6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31660.45元(以16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2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暂计算至2024年12月28日);2.判令被告王锦炎、潘国庆、高康超对被告珠海粤方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四被告连带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0月10日下午3时在本院新综合审判楼202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