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联信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告黄玉敏、广东东联信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进行笔录的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南湾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笔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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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告黄玉敏、广东东联信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进行笔录的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南湾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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